提起三個星期前的搬家經歷,林女
台北搬家士現在仍然氣憤不已,“搬家前,我特別擔心自己的家具受損,特地找了一家正規搬家。”林女士說,約好的搬家時間沒等來人,只能妥協次日再搬。“本來他們就耽誤了我一天時間,我本以為他們能心存歉意好好搬家,沒想到我最不願意看見的事發生了。”林女士說,搬家那天風挺大,兩個搬家工人扛著大櫃背板走在風裡,沒想到大櫃的背板因此被風刮裂了,雖然提示“小心床角”,但在搬運過程中四角全被磕破了,林女士只能自認倒霉。林女士說,找搬家的時候,她對這家正規寄予厚望,沒想到搬家工人也太不專業了,除了上述問題外,她發現號稱拆卸專業人士的搬家工人,在組裝大櫃時花了整整兩小時,“還沒有我老公干得快。”
一個月前找搬家搬家的王女士也被“折磨”得不輕,本來約定好了價格,但工人搬到一半的時候卻說,王女士家租住的房子是6樓,新房子在5樓,既要搬下也要搬上,而且家具比較多,所以得漲150元錢,要不然就不搬了。“我們急著搬家,再重新找搬家也來不及了,我只好多給了他們150元錢。”
搬家中的這些摩擦雖然不是什麼致命大事,但也足夠鬧心,如果林女士、王女士事先跟搬家簽訂書面合同是否能好些?林女士、王女士都表示,即使簽了合同作用也不大,搬一趟家費用也就三四百元,違約費估計也就百八十元,對方要是信守承諾還好,如果對方就是不給,難道自己能去法院起訴?維權的成本太高。她們覺得,正是因為搬家管理混亂,才造成她們這樣的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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